穿越空间的爱恋


姗姗



第七章 融洽


渐渐的我和队员的关系变的很融洽,还要感谢我那粗枝大叶、不拘小节的性格。大家都把我当成兄弟。每次练习放学以后,仙道都会留下来教我篮球,虽然都是些初级的东西,但是我很认真的学着。快乐包容着这个世界。

周末的清晨是美丽的。窗外鸟语花香。阳光透过玻璃倾洒在屋内、我的床边……阳光下微弱的尘埃漂浮着、游荡着,与它们相比偌大的我和它们同时拥有生命,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,就象生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们。我醒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却仍然赖床不肯起。在日本九月的气候是温和的。回忆着和仙道吵嘴的情景我不禁笑出声来,如同与我那帮现实世界中的死党兄弟吵闹一样是快乐的、无敌意的。我跳下床,打开窗户让阳光尽情的洒在我的身上,合上眼深深的吸了口气。啊,清晨的空气,very good!我甚至可以听到我的肺在感谢我了。


我的目光被一件事物所吸引,是仙道。不知他在院子里干着什么。不时还传来轻轻的"叮当"声。我飞快的换好衣服跑下楼,站在门口观望他。他正在修一辆红色的公主自行车,动作甚是熟练。我没有打扰他,只是半倚在门框,静静的观察他。他很认真,时而眉头紧锁,时而不住的点头。很少见他不苟言笑的样子,哪怕是在我们吵嘴时,他也是笑眯眯的。


他是幸运的。他拥有惊人的篮球天分、出色的外型、不错的家事、美丽干练且非常疼爱他的母亲,还有一个远嫁欧洲的姐姐。而我曾经疯狂的想要一个哥哥,来填补我空虚、寂寞、枯燥的生活。所以我羡慕他,他拥有我想要拥有的一切,除了--一个父亲。自从入住到他家,从没有见过他的父亲,包括照片。我曾好奇的想问起这件事,可是我没有,因为我不能肯定发生过什么。如同曾经有人问起我的母亲,虽然我态度平稳的告诉他们事实,但是我却在心里狠狠的骂他们。


"看够了吗?"仙道转过头坏笑的看着我。
我差点失去重心,面部温度急速上升,"哪有!别自恋了!我在看风景!"
"是呀,'这边的风景独好'!"
"你!……"我无言以对,"难道我们每次都得是这样吗?"
他笑了,"送你一个礼物。"闪开身,很绅士的伸出手,展示他的"杰作"。
为了迎合这种气。我就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冲到车子旁,大声道:"哇噻!~~~红色的公主车,日本原装,我连做梦都在想耶!"
"骑上试试吧!"看来他对我的"表现"很满意。
我围着院子骑了好几圈,面部表情随着圈数的增加而变的越来越阴沉,最后跳下车。
"我忙了一早晨,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吗?"当他看到我的表情时,笑容也没有了,"怎、怎么了?"
我低头绷着脸说:"除了车子有点小,时间长了腿部关节有点疼痛之外,其他的还是可以的。"
"这是姐姐上国中时骑的。"
"是吗?"我以最快的速度换了一张可爱的笑脸说:"可我还是喜欢你的那辆山地车!"
仙道终于发现了这个小小的"阴谋",喊道:"别得寸进尺了!"而后无奈的笑着。


我真的好开心,不仅仅是因为报了刚才的"一剑之仇",而且终于知道他是关心我的。我抱住他的胳膊,说:"我最英俊的、最有才华的、最最最好的哥哥,为了表彰你的'丰功伟绩',我要做一顿最最丰盛的早餐give you !"我连推带拽的把他拉入房间。


我拿出生平的绝学作了一顿可以称得上丰富的饭菜。从他不经意的话语听出,他和雅子的关系很好,而且也是吵吵闹闹的。


"你干什么吃得这么快?这样品不出来味道的!"看着他可以称得上"狼吞虎咽"的吃相说,"一会有事啊?"我试探着问。
"恩。"他埋头喝着汤。
我心想:又剩下自己一个人在家了。一脸的沮丧。低着头用汤勺拨弄着盘中的豌豆。
"想去钓鱼吗?"他问。
我抬起头,渐渐的露出笑容:"想!!"
"还不快吃?!"他命令着。然后就是--smile--
我以飞快的速度收拾好一切,换好衣服,来到玄关。他已经拿好钓鱼工具在那等着了。红色T恤,兰色牛仔裤。就象我们初次见面时一样。


我拍了拍他肩,嬉笑着说:"走吧!"
他皱着眉好似看见一个怪物。
我收敛了笑容。不由得由上到下检查:带着红色的棒球帽;及肩的长发,清爽飘逸;宽松的白色T恤;一条深色的运动裤;还有一双拖板。
"为什么不穿裙子?"
我摇头,"从小我就喜欢穿裤子,从不穿裙子,除非学校举行仪式,我才换上校服裙。"
"一个女孩子一件好看的裙子都没有吗?"
我又摇头,天真的问:"怎么?钓鱼还得穿裙子吗?这是哪门子规矩?可以走了吗?"
没办法他只得从我。
我伸手去开门。他象发现新大陆似的,"那是什么?"拽住我的手腕看个仔细。
那是一个呈椭圆形的伤疤。天呀,他还好意思问!
我咧嘴问:"想知道自己有多少颗牙齿吗?quot;
他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。还算他有记性!
"等着!"瞥下一句话跑上楼了。
不一会儿回来,"给你!"
是一个黑色的护腕。我弹着上面的灰,道:"几年没洗了?"
他几乎是面红耳赤,道:"我根本就没用过!它很有意义的!"指着那个护腕,"是我在小学赢的第一场篮球赛的奖品!"
"老天,赢了一场比赛就奖一个护腕?!你们小学也真够意思!"仔细想想自己在小学时赢的长跑第二名不也是奖一支铅笔吗?我带上护腕,刚好遮住伤疤。算了饶过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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